广州美术学院2005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7-05-27 00:00  阅读数:

广州美术学院是广东省所属的一所美术与设计系科设置齐全的高等美术学府。始建于1953年秋,其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该校由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调整合并而成,原址在湖北武昌。1958年迁校至广州,同年8月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69年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2月恢复广州美术学院原有建制,并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1982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6年招收继续教育学生。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

广州美术学院始终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力和应变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美术人才、设计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学院现已建成美术与设计两大学科体系:美术学科下设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学系、美术教育系等6个系;设计学科下设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数码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系、装饰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设计艺术学系、染织艺术设计教研室等8个系(室)。学院本科教育共设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等9个专业,23个专业方向,即中国画、中国壁画、油画、版画、书籍装帧艺术、雕塑、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影视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展示艺术设计、摄影、水彩、综合美术、美术学、美术教育。研究生教育设有美术学和设计艺术学两个硕士点,40多个研究方向。经广东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水彩、中国古典绘画临摹、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构成学为省级重点课程,水彩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于1979年成立《美术学报》编辑部。1984年创办产、学、研三结合的“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公司”。1986年成立美术研究所,所属美术研究室共8个:岭南画派研究室、设计学研究室、美术教育研究室、美术学研究室、关山月研究室、黎雄才研究室、胡一川研究室、书法篆刻研究室。1998年成立设计分院(2004年更名为设计学院)。1999年成立美术大专、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辅导中心。2002年成立继续教育分院(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其中有著名美术家、设计家、美术史论家及美术教育家潘鹤、迟轲、郭绍纲、杨之光、尹国良、尹定邦、蔡克振等教授60多名,副教授140多名,讲师180多名。历任院长胡一川、高永坚、郭绍纲、梁明诚、张治安,现任院长黎明。

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以及非学历教育的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培训生等。现在校硕士生240多人、普通本科生3300多人、继续教育学历生2000多人。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广州市昌岗东路,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新校区位于广州大学城内,面积为27万平方米。新老校区内均拥有符合各系专业特色的教室和工作室、制作间;均建有美术馆、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均是绿树成荫,翠竹环绕,充满艺术氛围和人文精神的殿堂。老校区主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新校区主要发展普通本科教育。

广州美术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

一、2005年招生专业简介

绘画(中国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出版、企业等部门及中高等艺术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及策划、制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创作、书法、篆刻等。

绘画(壁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教育、企业及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等单位从事壁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书法、篆刻、中国画技法(人物、山水、花鸟)、中国传统壁画临摹、壁画材料与技法、环境艺术设计、壁画创作等。

绘画(油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以及美术设计公司等单位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必修课有素描、油画、技法材料、油画创作等;选修课有油画造型语言研究、艺术电影的视觉美学、古典传统油画技法、古代壁画、当代壁画、现代油画技法及公共艺术等。

绘画(版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出版部门和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版画创作、教学、研究及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印刷设计、室内设计、质材艺术、技法理论、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版画创作等。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专业:培养能在出版、新闻及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印刷、装帧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商业插图、文学插图、印刷设计、电脑设计、版画艺术、质材艺术、技法理论等。

绘画(综合美术)专业:培养能在文化、教育、企事业机构从事社会文化艺术、企业文化、艺术设计教学、科研、策划、创作等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国画、设计基础、摄影、形态描绘与研究、字体、编排、CI、插图、广告设计、二维、三维动画设计、综合材料、综合艺术造型等。

绘画(水彩)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单位、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新闻传媒机构、出版部门等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与设计等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水彩、水彩技法研究、水彩画创作;色彩研究、综合材料、摄影、光构成、设计基础、电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专业:培养能从事图片摄影、数字化影像、传媒处理与制作,熟知平面广告、艺术设计基本规律,并能以此手段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综合造型基础,设计构成原理及艺术表现,摄影机械,暗房、灯光构成原理,摄影基础及专题摄影创作,计算机图形处理,数字化图像,影视艺术创作(DV摄像与后期制作)等。

雕塑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城建、园林和教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创作、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拓展能力的雕塑艺术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泥塑、创作、材料、技法、建筑园林、环艺等。2004年开始实行本科五年制教育。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建筑及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⒈专业基础课:建筑图学、模型工艺、建筑初步、建筑构造、环境工学;⒉专业理论课:建筑学概论、环境艺术设计概论、建筑史、城市规划学;⒊专业设计课:建筑设计、室内建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综合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等领域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⒈专业基础课:图形造型、苹果软件、符号创作、视觉传达基础、编排基础、文案撰写、商业摄影、卡通形象、标志文字设计、商业插画、主题海报、展示设计;⒉专业理论课:可持续设计观、品牌策略、设计管理、营销传播、毕业论文选题计划;⒊专业设计课:广告创意、出版设计、网页设计、影视广告、包装设计、导向设计、品牌视觉设计、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熟练运用数码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信息网络、数字影像等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构成学、光构成、计算机图形学、摄影摄像、材料工艺、光电机能构造、音乐采编、三维动画软件:⒉专业理论课:新媒介设计概论、创作原理、抽象艺术史、导演基础、空间关系学、设计策划学;⒊专业设计课:光环境与光动综合设计、展演光动造型、城市公共艺术设计、数码网络动画、网站策划与网页设计、数码互动多媒体(光盘)设计、游戏界面设计、数码影像设计与后期编辑、数码视效与电视频道包装、MTV短片设计制作、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服装效果图技法、服装构成原理、服装工艺基础、人机工程学;⒉专业理论课:服装设计概论、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学、成衣工业学、中西方服装史;⒊专业设计课:服装材料专题设计、服装风格与流行专题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以平面、立体等媒介进行公共环境装饰艺术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装饰艺术设计基础、绘画与雕塑基础、平面、立体、空间等造型基础、装饰造型、材料工艺(陶艺、装饰绘画、漆器、金属工艺);⒉专业理论课:外国传统装饰风格、中国传统装饰风格、民间艺术、现代装饰风格;⒊专业设计课:线造型壁画、工作室专题创作设计与制作、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纺织品艺术设计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图案基础、装饰花卉、织造原理与设计、纺织材料学、面料设计、传统工艺与设计;⒉专业理论课:染织概论、中外装饰纹样、民间美术、设计策划、市场学;⒊专业设计课:室内纺织品配套设计、室内陈设品设计、纺织品展示设计、服装与配饰设计、纤维美术、专业实习、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家具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⒈专业基础课:机械制图、模型工艺、建筑构造、家具制造工艺、家具材料学、家具配件造型、人机工程学;⒉专业理论课:家具概论、家具设计史、建筑史、室内设计概论、市场学、家具营销理论、系统论、设计策划学;⒊专业设计课:木家具设计、金属家具设计、综合材料家具设计、单体家具设计、组合家具设计、家居环境整合设计、公共环境家具系统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能独立进行工业产品设计创新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机械制图、设计表达技法、模型制作、高级设计软件、人机工程学、制造工艺等;⒉专业理论课:设计概论、设计美学、市场学、设计策划学、设计方法论等;⒊专业设计课:专题设计(家具、家电、电子产品、灯具、玩具、饰品、交通工具、生活时尚用品等)、毕业主题设计与论文。

艺术设计学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设计策划能力的新型艺术设计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设计表达、图学、人机工程学、制造工程、高级设计软件等。⒉专业理论课:设计概论、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建筑史、市场学原理、设计策划学、设计方法等。⒊专业设计课:6-8个以“生活形态”创造为核心的设计专题、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

动画(影视艺术)专业:培养从事数码动画、影像设计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计算机图形学、平面及三维动画软件、摄影摄像、插画风格。⒉专业理论课:动画概论、创作原理、导演基础、动画艺术鉴赏、形态运动规律研究、空间关系学、设计策划学。⒊专业设计课:动画设计表现、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数码影像制作、后期合成技术、数码音频制作、数码动画短片制作、游戏艺术制作、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服装效果图、服装工艺基础、服装制版、成衣工业学、人机工程学、服装CAD;⒉专业理论课: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材料学、服装贸易概论、区域文化研究、服装史纲、服装营销管理;⒊专题设计课:服装分类专题设计、服装材料专题设计、服装营销综合专题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设计、科研、教育和建筑、园林、环境、产品与商业等企事业部门从事环境空间设计、展示设计、艺术装饰设计,具有较强组织策划、设计与制作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广告、CI设计、网页编排、材料与工艺、声、光、电构成、多媒体电脑设计、摄影、影视动画、模型设计、室内外环精舍计、展示空间设计等。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培养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术与设计教育的教学人才以及与美术设计教育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画、图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和光构成、电脑多媒体、材料工艺设计、CI设计、网页编排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绘画创作、设计史、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史、美术评论、书画鉴赏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事高等、中等学校美术欣赏与美育教学,或从事博物馆、美术馆、新闻出版机构的研究、鉴定、编辑工作。主要课程有: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艺术史学史、中华文史、西方当代艺术与文化、书画鉴赏、古代汉语、专业外语、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美术编辑学、视觉文化传播理论、影视文化策划与写作、艺术市场、绘画实践等。

二、2005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系 别

招生专业(专业方向)

招生

人数

专业考试

科 目

学 制

中国画系

绘 画(中国画)

48

素描

速写

色彩

绘 画(壁 画)

32

油 画 系

绘 画(油 画)

85

版 画 系

绘 画(版 画)

66

绘 画(书籍装帧艺术)

34

雕 塑 系

雕 塑

66

五年制

本科

设计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90

素描

速写

色彩

装潢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60

工业设计系

工业设计

60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

30

数码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

30

动 画(影视艺术)

30

设计艺术学系

艺术设计学

60

服装设计系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60

服装设计与工程

30

装饰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60

染织艺术设计教研室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60

美术教育系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

60

绘 画(水 彩)

25

绘 画(综合美术)

25

美 术 学(美术教育)

140

摄 影(摄影与数码艺术)

30

美术学系

美 术 学(文)

15

不考专业课,只需参加全国文史类文化考试

美 术 学(艺)

75

从报考其他专业考生中录取

合计

1271

1、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提前批录取院校,2005年计划在外省招收250名新生。

2、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最后审定为准,各专业在外省招生人数不具体分配到省份,按专业方向统筹择优录取。

3、除美术学(美术教育)以外,其余各专业由我院单独组织考试,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分数仅对我院录取适用。

4、美术教育系的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根据考生参加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联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5、除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以外,其余各专业仅招收艺术类、文史类考生,毕业时符合条件者颁发文学学士学位证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艺术、文理兼收,毕业时符合条件者颁发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2、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各种各类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因违纪被禁止考试未满年限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窃行为,屡教不改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5、不招色盲、色弱者。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可到我院招生办领取招生简章及报名表等资料,也可通过函寄或上网等多种途径取得以上资料。

2、报名时,考生需交如下材料:

① 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文化准考证(下称“文化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二证皆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专业考试时核对文化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② 近三个月内拍的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外省考生四张(报名表、准考证由考生各粘贴一张),本省学生五张(报名表、成绩登记表、准考证由考生各粘贴一张)。其余两张统一装在由我院招生办印制的小胶袋内,作考场安排以及新生入学后“学生登记表”用,每张相片背面须写上考生姓名及专业准考证号码。

③ 填好的报名表、广东省考生成绩登记表(仅限广东省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卡、回邮信封(信封正面写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背面写考生准考证号码)。

④ 报名考试费:按今年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费。

3、考生在专业报名时无须填写具体专业志愿,具体专业志愿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填写。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经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后生效。

5、考生可请人代报,但不接受函报及网上报名。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 点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考试

时间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市昌岗东路

257号

510260

020-84017740

3月1—2日

3月16日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

活动中心

汕头衡山路32号

515041

0754-8887614

3月13—14日

3月16日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

学校

茂名南香小区168号

525000

0668-2995976

3月13—14日

3月16日

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中原东路124号

450052

0371-6997363

3月4—5日

3月7日

天津美术学院附中

天津河北区地纬路8号

300141

022-26222023

3月9—10日

3月12日

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长沙河西左家垅

410012

0731-8838502

3月9—10日

3月12日

青岛

报名地点

青岛教师之家宾馆(青岛市 市南区贵州路38号)

3月9—10日

/

考试地点

青岛观象二路17号青岛六中

266003

0532-2855908

/

3月12日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沈阳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110045

024-88269590

3月9—10日

3月12日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西安金花南路19号

710048

029-82330087

3月9—10日

3月12日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400053

023-68520038

3月9—10日

3月12日

南京宁海中学

南京宁海路39号

210024

025-86636057

3月9—10日

3月12日

香港

报名地点

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23278705

3月20—4月20日

考试地点

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4月30日

澳门中华教育会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333611

3月20—4月20日

4月30日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考点报名及考试。所有考生限选取一考点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2、我院在青岛、长沙、沈阳、重庆、西安、郑州、南京、天津、香港、澳门等地设立考点。上述考点所在省(市或区)的考生必须前往所在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其余省份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考,外省考生(台湾、海南省考生除外)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

3、台湾省考生在广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海南省考生在茂名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4、我院在广东省的广州(校本部)、茂名、汕头设立考点,茂名考点接受茂名市、湛江市、阳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汕头考点接受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其他市县的考生到广州考点报名及考试。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本人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在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广东省内的三个考点不接受所规定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六、录取办法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录取生由我院签发入学通知书。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① 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报考美术学系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可无需“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直接参加文化科考试)。

② 承认各省报来的文化科录取分数线,我院不再重新划线,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分的考生。

③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以后专业的录取。

2、广东省:

①承认广东省划定的文化科录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单科分数线由我院确定。在文化总分、英语单科分和专业分皆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同分则按文化总分、英语单科分高低排队录取。

②艺术类文化标准分700分以上且专业分入本院录取线(下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但在同一专业或专业方向录取率不超过50%。

③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以后专业的录取。

④ 按以上三项原则录取达到录取总额的80%之后,末段20%的录取名额按文化分+专业分×3的总分排队录取。

⑤ 美术学系美术学专业方向录取原则为:专业上线后,按文化分数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2005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2、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不含住宿费)。

3、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者住宿费为每学年1700元。

*美术学院学生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规定,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八、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将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一定的资助,具体措施有:

1、协助学生办理银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现行贷款政策是,只有20%的学生能够得到银行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

2、设立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3、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以缓解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

4、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可申请一次性临时补助。

九、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规定的要求依时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2、入学后三个月内体检复查不合格或证实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延长学习时间(本科延长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中途也可申请保留学籍休学,每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4、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外国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外国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① 上述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② 报名考试费:500港元/生

③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0日—4月20日(与文化联考报名时间一致)

④ 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⑤ 考试时间:2005年4月30日

⑥ 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2、我院对外国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收制度,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外国留学生学费为每学年37180元,港澳台学生为30540元。

4、入学后,外国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可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住宿费另计。

十一、2005年专业考试大纲

素描、速写

(一)目的和要求

1.素描:

素描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2.速写:

速写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速写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

(二)考试范围

1.素描:人物、石膏、静物写生或默写。

2.速写: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速写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

1.素描满分为100分;

2.速写满分为100分;

两项共计满分为2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1.素描三小时;

2.速写40分钟。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

2.比例准确;

3.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4.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

5.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6.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7.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8.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重点是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二)考试范围

人物、静物、色彩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

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3.5小时。

(六)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2.运用色彩整体的组织和把握画面的能力;

3.运用色彩的冷暖、补色关系和处理色彩对比关系的能力;

4.画面整体与局部的把握能力;

5.能较熟练运用工具、材料,并有较强的表现对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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