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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12-07-12 00:00  阅读数:

我校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现发布严正声明:

1、广州美术学院一贯遵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实施规范招生,严格按招生章程所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未到录取线的考生不会做出保证录取的承诺,更不会收取预录取费用。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负责,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录取的各项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3、我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均及时发布在我校主页(http://www.gzarts.edu.cn)上,凡与我校主页不一致的信息,均属虚假。

4、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我们慎重提请广大学生及家长保持警惕,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如考生和家长发现假冒我校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我校监察处举报。

5、我校严正警告那些盗用、假冒我校名义进行欺诈、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实施非法招生行为者,立即停止非法欺诈和招生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上述伤害我校名誉的权利。

监察处(工作手机):15989015913(9:00-12:00,14:30-17:30)

特此声明!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07月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 020-84017740/39362077
  • zsb@gza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