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专业考试大纲
 
发布者:招生办 发布时间:2006/2/27

素描、速写

(一)目的和要求

1.素描:

素描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2.速写:

速写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速写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

(二)考试范围

1.素描:人物、石膏、静物写生或默写。

2.速写: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速写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1.素描满分为100分;

2.速写满分为100分;

两项共计满分为2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1.素描三小时;

2.速写40分钟。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

2.比例准确;

3.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4.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

5.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6.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7.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8.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是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重点是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二)考试范围

人物、静物、色彩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3.5小时。

(六)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2.运用色彩整体的组织和把握画面的能力;

3.运用色彩的冷暖、补色关系和处理色彩对比关系的能力;

4.画面整体与局部的把握能力;

5.能较熟练运用工具、材料,并有较强的表现对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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