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作为华南及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学府,198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设计学”一级学科和“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共三个博士点。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先学做人,再事丹青”的校训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关注现实、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形成以美术与设计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艺术人文教育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联动,主动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服务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校依托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和实验区的优势,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发展战略,面向艺术文化的前沿命题,以高起点、新作为更好地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服务,力争成为新时代中国一流艺术人才培养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艺术创新集聚地和产业转型升级驱动器。
一、培养目标
广州美术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宽厚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广泛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前沿理论及最新发展,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能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二、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责任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身份证件要求
1.港澳地区考生须持有:
①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
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国(境)外学位获得者应在录取当年入学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取得两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报名方式
2024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和选择一位导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点请在北京、广州、上海、香港、澳门五个中任选其一。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材料提交
(一)材料提交方式: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含报名资格材料和学术资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三)材料提交方式:将资料扫描件、电子件发送至邮箱yjszs@gzarts.edu.cn。所有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包,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考生姓名+报考导师+2024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报名。
(四)材料提交明细及要求:
1.报名资格材料明细
①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下载、打印、签名。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④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单。
⑤ 《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附件2)。
⑥ 《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2.学术资料明细
① 《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
② 硕士学位论文。非应届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③ 《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5)。
④ 代表性学术成果。最能体现考生本人学术水平的近五年研究或创作成果(限10件)。成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艺术实践、授权专利等。其中报考“艺术学”“设计学”学术学位的考生须至少提交1件论文、著作等理论类成果,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的考生须至少提交1件艺术实践成果。
3.材料提交要求
① 报名资格材料要求详见《报名资格材料提交说明》(附件6)。
② 学术资料要求详见《学术资料提交说明》(附件7)。
八、 考试与评价
(一)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初审,初审为淘汰制。准考名单将按要求上传“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
(二)初试
通过初审考生,将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的测试。打印准考证事宜及考试时间、考点安排、考试科目等具体信息请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进行查询。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复试科目:
① 专业能力
② 综合面试
(四)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体检。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审情况、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并结合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十、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8000元/生·学年。
如在录取之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最新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一)我校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官网、官微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我校保留调整招生考试方案的权利。
(三)考生诚信报考,如实提交资料,承诺所提交报考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四)本简章由广州美术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20-39362077
邮箱:yjszs@gzarts.edu.cn
网址:http://zs.gzarts.edu.cn
微信公众号:GAFA_ZS
培养部门: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邮箱:yjsc@gzarts.edu.cn
网址:http://yjs.gzarts.edu.cn/
十三、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39325774,18902200072
电子邮箱:jwb@gzarts.edu.cn
附件:(附件1-7打包下载.zip)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学术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广州美术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6:报名资格材料提交说明.doc
附件7:学术资料提交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