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17:52  阅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根据现有教育部《2023年政策加分名单》及我校2023年考生报名信息筛查,未发现有符合以上加分政策项目的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有补充,考生须在2023321日下午15:00前与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我校审核(可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yjszs@gzarts.edu.cn)。


联系电话:020-3936207784017740

联系邮箱:yjszs@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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