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办法要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即没有参加我校校考、校考不合格或省级美术统考不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专业除外)不能参加我校录取。
2、在广东省,我校“统考+校考”和“校考”专业录取批次为提前本科批次,其中,“统+校”批次的专业按校考类型先“理论类”,再“造型类”,最后“设计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校考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校考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相应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广东省外,我校各专业按各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校考专业按校考类型先“书法类”,然后“理论类”,再“造型类”,最后“设计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校考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校考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相应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4、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5、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上海、浙江)选测科目不限。
7、“艺术教育”专业仅招广东、湖南、江西省普通文科类考生,要求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广东及湖南考生美术统考专业成绩需达200分(按满分300分计算),江西考生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需达300分(按满分450分计算)。
* 详细录取办法、录取计划请参见《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及各省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资料。
三、文化及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根据各生源省份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即考生填报志愿后),划定各美术类校考专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于录取前报送各省级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各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详见如下: